時間:2025-05-08 20:54:32
來源:城市化網 作者:蔡義鴻
?【導語】?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67%,但戶籍城鎮化率仍停滯在48.3%,2.5億“半城市化”人口被困在制度夾層:他們繳納社保卻難享養老待遇,建設城市卻難獲市民身份,貢獻稅收卻難抵公共服務溢價。這種系統性排斥并非技術失靈,而是制度設計的必然——當戶籍、土地、社保等核心權益仍被捆綁為“政策盲盒”,任何技術賦能都可能異化為新型控制工具。
一、制度性排斥的三重枷鎖?
1、戶籍改革:權利切割術?
●?選擇性賦權?:31省份推行居住證制度,但?教育、醫療等87%的核心公共服務仍與戶籍掛鉤;廣州、杭州等地試點“積分入學”,但?非戶籍兒童進入公辦學校的概率僅為戶籍兒童的1/3。
●?權益置換陷阱?:天津、青島等20城規定“申請保障房需放棄農村土地權益”,實質是?用城市生存權置換農民財產權;廣東“戶籍權益共享計劃”要求“用宅基地資格換子女學位”,暴露?權利交易的制度邏輯。?
?2、土地流轉:同權不同命的游戲?
●?產權幻覺?:全國農村土地流轉率達38%,但?宅基地抵押貸款規模不足城市住宅抵押的0.7%;重慶“宅基貸”收取3%評估費、浙江德清“數字證書方便流轉,但貸款還是得找擔保人”,印證?農村產權市場化仍是單邊讓利。?
●?區域協同悖論?:成渝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年流轉額超200億,但?跨省交易周期平均延長28-45天;京津冀社?;ネê傲?年,但??天津2024年積分落戶政策仍要求“本地社保連續繳納”,跨省社保年限折算率不足30%。
3、市民待遇:算法化的身份歧視?
●?數字化圍城?:深圳部分園區自行加碼“就業地居住證”深夜限行、杭州“善行積分”需2000小時志愿服務,其本質是?用算法重構城鄉壁壘;?全國農民工醫保賬戶年均結余217元,卻要承擔?城市三甲醫院自費比例超60%。
?●?福利通脹陷阱?:成都雖將外賣騎手納入職業傷害險,但?政策漏洞使企業得以通過“靈活就業”身份規避養老醫保責任?——2023年數據顯示,全市僅12.7%的配送企業為騎手繳納完整社保。浙江試點超齡農民工“工時換體檢”,覆蓋率不足5%,實為?用碎片化福利替代系統性保障?,恰似給饑民發優惠券買滿漢全席。社科院《2024年中國城市包容度指數》指出,?非戶籍人口為獲得等同戶籍人口80%的公共服務,需?多支付46%的生活成本。
?二、制度黏性:技術進步VS制度進化?
?1、數字治理的雙重面相?
●?技術賦能異化?:電子居住證覆蓋率超90%,但?37%的非戶籍人口因“系統不識別”被迫線下跑腿;區塊鏈存證農村土地2.8億畝,但?土地糾紛調解中數字證據采信率僅11%。
2、突圍路徑的困局
?●?民間創新的制度性消耗?:東莞“學籍共享倉”被定性為違規、鄭州“醫保拼團”觸發風控,顯示?系統性排斥容不下個體求生;?超齡農民工“銀色貢獻值”兌換公園門票,恰似?給饑民發優惠券買滿漢全席。
?三、破局關鍵:從“權利贖買”到“權利重構”
?1、去枷鎖:解綁戶籍與權益
?●借鑒長三角“社保繳費年限跨省互認”試點,推動?公共服務獲取與戶籍脫鉤。?
●立即叫?!罢負Q學位”“土地換社?!钡?權利置換政策。?
?2、真同權:土地制度破冰
?●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
●建立全國統一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禁止地方政府?設置隱性交易成本。
?3、向人本:市民待遇普惠
?●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列為政績考核核心指標,倒逼城市放開公共服務。
●設立“新市民權益保障基金”,直接補貼非戶籍人口?醫療、教育支出。
?【致原文作者】?
當“人的城市化”被困在制度夾縫,任何技術修補都是隔靴搔癢。2.5億流動人口需要的不是更智能的積分系統,而是打破戶籍、土地、社保的?制度性鎖鏈?。畢竟,真正的市民化,從來不該是場“拼多多砍一刀”游戲。
【原文】人的城市化與制度紅利
刊發于《城市化》雜志2013年第1期
世界上兩次城市化浪潮的經驗與教訓,以及中國正在進行的第三次城市化浪潮都表明——城市化的核心是“人”!
“十八大”和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城市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敝醒虢洕鷷h提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中國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可見“人的城市化”已經成為我國城市化未來發展的戰略共識。
毋庸置疑,“人”是城市化進程中的主體,是事關城市化和諧發展的關鍵,因此,如何做好“人的城市化”是我國當前以及今后一個時期面臨的重大歷史機遇與挑戰。
然而,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自2007年成立以來開展的年度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半城市化”現象日趨嚴重,2007年我國“半城市化”人口約有1.62億、2008年為1.67億、2009年為1.72億、2010年一舉突破2億大關,達到2.06億。
針對“半城市化”現象,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總經濟師李秉仁指出,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剩余勞動力以“民工潮”形式進城打工,這僅僅是“勞動力”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因城市擴張與新城建設亟需大量城市建設用地,從而造成了土地的城市化;不論是勞動力的城市化或是土地的城市化,都是不完整的“半城市化”,造成了許多的問題,嚴重影響著中國城市化質量的進一步提高。中國工程院院士鄒德慈指出,“‘半城市化’現象是中國城鎮化質量不高的主要問題?!?
不難發現,制度性原因造成了中國的“半城市化”!在中國歷史上,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不是城鄉割裂的,是將城鄉看作“一盤棋”的正常管理思路,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以城鄉二元分治的制度性安排,人為制造城鄉阻隔,不斷遲滯重 建城與鄉之間的人口流動、資源流動的正常途徑,導致物質空間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脫節。
歸根結底,“半城市化”是由城鄉二元結構所致,而城鄉二元結構的根源就在于戶籍制度與土地制度。戶籍制度在城市捆綁了養老、醫保、教育、就業、住房等利益;土地制度在農村捆綁著宅基地、承包地、林權、林業用地等利益。因此,要解決半城市化問題,必須改革二元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制度改革,最明顯的莫過于聯產承包責任制和農民可以自由進城打工這兩項制度改革了。有學者認為,在釋放制度紅利成為保持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共識之下,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等一系列體制問題才能破冰。
不可否認,改革戶籍制度當然會有壓力,真正的阻力是通過這種制度已經形成的既得利益者。在過去30年高速擴張中實現了非常瘋狂的原始積累,在現階段經濟增長適度放緩的過程中,應該利用機會重新安排分配。健康的城市化說到底是一個合理分配財富的問題,針對必將進入城市,并參與城市財富創造的新移民,如果不重新調整分配原則,做出公正公平的安排,所謂的城市化對人而言也就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正如李克強副總理在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考察調研時所指出的,推進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城鎮化質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同時李克強還強調:“要把城市化的潛力發揮出來,還要靠改革?!?
(作者蔡義鴻系城市化網創始人、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