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第二批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確定22個縣(市)作為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第二批試點縣(市)。
廣東省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第二批試點縣(市)具體名單如下:
韶關樂昌市
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
河源市龍川縣
河源市紫金縣
梅州市平遠縣
梅州市豐順縣
惠州市惠東縣
惠州市博羅縣
汕尾陸豐市
汕尾市陸河縣
江門開平市
江門鶴山市
陽江陽春市
湛江雷州市
湛江市遂溪縣
茂名化州市
肇慶市德慶縣
清遠英德市
清遠市佛岡縣
揭陽普寧市
揭陽市揭西縣
云浮羅定市
根據《通知》,試點地區需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特色,量身定制建設方案,細化人口市民化、特色產業培育、公共服務升級等核心任務,打造可復制推廣的改革樣本。地級市層面將配套專項政策,強化資源要素保障;省級部門重點在土地、資金、人才等領域創新支持機制,加速形成“產城人文”深度融合的新型城鎮化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