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在深圳市垃圾分類試點中走在前列,初步形成了從垃圾分類到終端處理的較完整鏈條,騰浪再生資源公司(以下簡稱騰浪)作為分類垃圾終端處理企業,作用不可低估。然而,騰浪目前虧損嚴重,難以為繼。“我們廠每天處理餐廚垃圾(來自酒樓等)的能力是200噸,保持這個數才可以不賠。但目前能收集到的餐廚垃圾加上垃圾分類試點收上的廚余垃圾(來自家庭)也不過五六十噸,所以虧損嚴重。”騰浪副總兼技術總監方小民告訴晶報記者。(8月16日《晶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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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深圳飯店酒樓眾多,每天都會產生大量的餐廚垃圾,供應騰浪綽綽有余。事實上,深圳每天產生的餐廚垃圾高達2000噸,遠遠超過騰浪所需的200噸。既然如此,騰浪為何還是吃不飽呢?
原來,深圳一些較大的酒店、酒樓、餐廳的餐廚垃圾多掌握在部門經理手里,一些中小餐館則直接由大廚掌管,有的就直接交由區域清潔工處理。在餐廚垃圾未列入政府管理前,相關人員往往在收取一定費用之后,直接將餐廚垃圾交給養豬戶及潲水油制造者,每月大廚或區域清潔工能因此獲得500到800多元的額外收益,大酒店酒樓的掌管者當然獲益更多。而在餐廚垃圾列入政府的管理之后,餐廚垃圾就必須無償交給取得許可經營資格的企業處理。如此一來,大廚、清潔工、部門經理等人的利益就受到侵犯,他們當然就會加以抵制,比如,偷偷將餐廚垃圾賣給小商販、小公司,或者用生活垃圾冒充餐廚垃圾。在此境況下,騰浪公司收不到足夠的餐廚垃圾也就不難理解了。
誰都知道,餐廚垃圾是地溝油的重要來源,要想管好地溝油,首先就要管好餐廚垃圾;而管好餐廚垃圾的可行之道,就是讓有資質的正規企業來處理餐廚垃圾。為此,早在2007年10月1日,深圳市就頒布實施《深圳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到了去年6月1日,深圳市又頒布實施了《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辦法》明確規定,未經許可處理餐廚垃圾,將被處罰5萬元或10萬元;將餐廚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取得許可經營資格的企業收運的,每次處2000元罰款。這就意味著,飯店、酒樓若不執行規定,就將受到處罰。但可惜的是,《辦法》實施一年來,職能部門卻不曾開過一張罰單。
由此可見,處理餐廚垃圾的騰浪公司之所以吃不飽,根本原因就在于職能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反過來說,只要酒樓拒絕將餐廚垃圾交給正規企業處理,就會收到罰單,那么,酒樓自然就遵守規定。而要實現這一目的,深圳不妨借鑒一下長沙的做法。
2012年8月,長沙市簽約的餐廚垃圾處理企業建成,第二個月就達到滿負荷,關鍵是政府專門給出96個編制,成立餐廚垃圾執法隊,不遵從政府指令的單位由執法隊強制執行,且由政府專門組織運輸,企業運作成本較低。不難推想,若是深圳也有餐廚執法隊,那么,騰浪又何愁沒有足夠的餐廚垃圾呢?
餐廚垃圾關系到地溝油的生產,而地溝油又危害千家萬戶的健康,因此,當務之急就是對餐廚垃圾進行環保處理。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政府的職能部門拿出切實措施,從根本上維護騰浪等環保企業的權益。